揭市教〔2018) 151号 (人事 转发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转发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
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总工会
关于开展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暨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文教卫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18〕85号)转发给你们。今年教师节期间,我省将评审表彰一批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和特级教师。为做好我市的推荐申报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工作
(一)推荐名额
1.南粤优秀教师推荐名额。2018年省分配给我市南粤优秀教师名额为50名,南粤优秀教师为等额推荐(我市各地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l )。
2.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省要求各地市推荐3—4名,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为差额推荐。请各县(市、区)各推荐1名,市直有关学校及有关单位推荐1名。
(二)评选范围
1.“南粤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为各级各类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和其他教育机构的专任教师(教研室教研员不列入推荐)。
2.“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学校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技工教育管理的干部,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人员。
2018年6月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列入本次推荐评选范围。曾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或曾获得南粤系列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参加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推荐参加评选,但要从严掌握。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处级以上干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担任厅局级及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
(三)其他事项
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具体的评选条件、推荐要求、推荐程序、申报材料等详见粤教人函〔2018〕85号附件1《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指南》。
二、特级教师推荐工作
(一)推荐名额
2018年省分配给我市特级教师29名(我市各地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特级教师为差额推荐。
(二)评选范围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校(园)长和专职教研员。
(三)其他事项
特级教师具体的评选条件、推荐要求、推荐程序、申报材料等详见(粤教人函〔2018〕85号)附件2《特级教师申报指南》。
三、工作程序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揭阳市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共同派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科)和特级教师评选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评选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也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评选办公室。
(二)组织各地各校开展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开展评选工作。其中,南粤优秀教师为等额推荐,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为差额推荐。
(三)确定推荐上报人选。评选办公室对各地各校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按程序组织开展遴选工作,确定拟推荐人选,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省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申报材料和时限
为提高评选推荐工作效率,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今年我省评选推荐工作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报送推荐材料的方式进行。
(一)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请各县(市、区)教育(文教、文教卫计)局和市直有关单位务必于2018年6月10日前将有关纸质材料送达市教育局人事科,并上报有关材料的电子版本。
(二)特级教师。请各县(市、区)教育(文教、文教卫计)局和市直有关单位务必于2018年5月14日前将有关纸质材料送达市教育局人事科,并上报有关材料的电子版本。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程序,发扬民主,确保推荐工作公开透明。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民主推荐、集体研究决定的申报方式。要充分发动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加强监督。
(二)加强领导,坚持标准,确保推荐人选质量。各地各单位要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推荐的先进个人要事迹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在授予荣誉称号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联系人:揭阳市教育局人事科温桂生、杨孟朝,联系电话:872407,邮箱:rsklww@126.com。
附件:1.揭阳市2018年南粤优秀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揭阳市2018年特级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揭阳市教育局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揭阳市总工会
2018年4月17日